各县(市)、区委,市直各党委、党组:
按照鸡纪发〔2015〕34号《关于在县(处)级领导干部中开展党纪政纪法规知识测试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将复习范围上传,请点击附件下载,具体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 发表日期:2015-11-20 来源:兴凯湖清风网 【打印此页】 分享到:新浪微博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