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敦促涉黑涉恶腐败及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限期向组织主动交代问题的通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知精神,深化黑龙江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
发表日期:2019-05-28 来源:黑龙江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打印此页
分享到:新浪微博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