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弘扬正气 不负韶华”
廉政文艺作品征集活动方案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中纪委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充分发挥廉政文化的教育、示范和导向作用,进一步营造崇廉尚洁氛围,市纪委监委特组织开展“弘扬正气 不负韶华”廉政文艺作品征集评选活动。
一、活动主题
守初心、担使命、弘扬正气、不负韶华
二、活动组织
市纪委监委负责组织开展,各县(市)区纪委监委和市直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协助
三、征集对象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社会各界文艺爱好者
四、作品内容类型
作品分为两类:文学类作品和网络新媒体类作品。内容要紧扣我市十九大以来反腐倡廉主旋律,主题鲜明、健康向上、贴近实际,必须为原创作品。
(一)文学类作品:包括诗歌、散文、随笔、微小说、快板、三句半、小品(剧本)、微视频(剧本)等,字数不超过5000字。其中,小品(剧本)要有较强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做到主题鲜明、短小精悍、贴近生活、雅俗共赏,剧本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微视频(剧本)要内容短、立意精、主题深,有独特创意、有故事主题、有人物情节、有思想内涵,作品演出时长不超过6分钟。
(二)网络新媒体类作品:包括微视频(含微电影、廉政公益广告)、动画漫画等。微视频作品时长不超过6分钟,格式要求为MP4;廉政公益广告作品时长不超过3分钟,格式为MP4;动画作品要求24帧/秒,时长不超过6分钟,需同时报送MP4格式文件及相应的FLA格式源文件;漫画作品可为单个或系列作品,系列漫画不超过10张,需同时报送A4大小的JPG格式文件及PSD格式源文件。
以上作品原则上不予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对于优秀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等),作者享有署名权。
五、奖项设置
此次廉政文艺作品征集奖项,每类作品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4名、优秀奖若干、优秀组织奖3名。
六、相关要求
(一)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县(市)区纪委监委和市直单位派驻纪检组,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积极推动活动展开,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市)区纪委监委和市直单位派驻纪检组,要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党员干部和文艺爱好者,特别是纪检监察干部积极参与,充分利用相关平台载体,扩大活动声势。
(三)严格规范,公平公正。要按照通知要求,严格规范组织创作,坚持原创作品,坚决杜绝各类弄虚作假、剽窃抄袭行为。
七、作品报送须知
作品报送自即日起至2020年10月30日止。
作品报送由县(市)区纪委和各市直单位统一报送至市纪委监委宣传部(市委大楼607室)。来稿作品一律提供电子文本,并在作品中标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地址等。
联系人:周丽娜
电 话:2354447、13029893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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