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
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严格干部选拔任用
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聚焦在选拔任用干部中程序是否规范、导向是否正确、风气是否清正、结果是否公正进行监督,扎实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去年以来,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共选拔任用13名科级干部,未发现不良反映和群众举报问题。
一、按规操作,强化选拔任用的严肃性。严格参照《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组织实施,对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党组研究、结果公示等环节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阳光操作、规范运行。
二、民主推荐,树立选拔任用的导向性。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选拔任用原则,在谈话推荐的基础上,召开民主推荐大会,现场公布任用岗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有关要求、举报电话等,保证干部职工的知情权、推荐权和监督权,营造风清气正的选贤任能导向。
三、认真考察,提高选拔任用的准确性。压实考察工作责任,严格组织考察流程,精准识别考察对象,通过个别谈话、群众评议、查阅档案、征求意见、专项调查、延伸考核等方式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考察对象,准确清楚地写实考察情况,全面客观地反映考察意见。
四、党组把关,保证选拔任用的公正性。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落实民主集中制,根据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现实情况、主要缺点和不足,以及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结果,对拟选拔任用干部,由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落实末位表态发言制度,保证选人用人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