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头 | 架起信访回访的“连心桥”

                                                          

  做好信访回访工作,能有效保障信访举报件办理质效,使群众合理诉求得以妥善解决。纪检监察机关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通过与群众面对面的方式,对已了结的信访举报件开展回访,有效架起与群众的“连心桥”。

 

  江苏省宝应县纪委监委扎实做好信访举报“后半篇”文章,建立“办一案、了一事、事后回头看一看”的回访机制。纪检监察干部面对面听取信访举报人对农村通达工程质量问题举报的办结意见,回应群众具体诉求,让群众的切身利益得到保障。(江苏省宝应县纪委监委 肖衡波 摄)

 

  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秉持“群众利益无小事”原则,针对群众反映的农村低保、“一事一议”工程等民生问题进行回访,通过“复诊”维护群众利益。(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 姚才上 摄)

 

  聊家常、听诉求,答疑问、解民情。杭州市富阳区龙门镇纪委、监察办工作人员深入群众,对老人们反映强烈的失地养老保险指标分配不公问题进行回访。(杭州市富阳区纪委监委 刘珺 摄)

 

  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纪委监委积极落实信访举报回访制度,在一起扶贫款不当使用信访举报件办结后,区纪委监委干部及时来到学府街道办事处田山村向信访举报人反馈调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纪委监委 丁恒予 摄)

 

  安徽省枞阳县纪检监察干部针对办结的扶贫项目补贴问题信访件深入田间地头开展回访,了解信访人对信访件办理情况是否满意,并向群众征求对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安徽省枞阳县纪委监委 高春英 摄 )

 

  江西省新干县纪委监委坚持以见面回访为主,对扶贫领域信访举报集中开展“回头看”,主动“下访”到群众家门口,重点回访信访举报件办理工作中是否存在问题线索不处置、审查调查不全面、问题处理不到位不彻底等情况。(江西省新干县纪委监委 刘洁 摄)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郭兴 整理)

发表日期:2020-06-11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打印此页
分享到:新浪微博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