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关于重申严禁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学子宴”的通知

 

2020年高考、中考已经结束。为严肃党纪政纪,狠刹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学子宴”的不良风气,进一步促进廉洁自律,树立良好社会风气,以更严标准、更高要求、更坚定态度,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市纪委监委向全市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重申如下纪律要求:

1、严禁借子女升学之机操办 “学子宴”或变相宴请活动;

2、严禁参加除亲属以外的各类升学庆贺活动;

3、严禁收受除亲属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的礼金、礼品及各种名义的钱物;

4、严禁用公款公物或让企业、管理服务对象报销操办宴席、子女学习费用;

5、严禁用公车、公款或用企业、管理服务对象车辆、钱款接送子女入学、外出游玩。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承担起教育和管理之责,及时传达通知精神。各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同有子女升学的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进行廉政谈话;各单位要组织有子女升学的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作出不操办“学子宴”、不收受非亲属礼金的承诺。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畅通监督举报渠道,收集问题线索,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对顶风违纪操办“学子宴”借机敛财的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严肃追责,一经查实,一律按照有关规定坚决给予处理,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及其家庭成员违反规定收受的礼金、礼品一律依法依纪予以收缴;对发生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学子宴”的单位,视情节追究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的责任。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要严格执行通知要求,切实提高廉洁自律意识,自觉接受监督,以严明的纪律,营造崇廉尚俭、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氛围。

 

市纪委监督举报电话:12388   13796433110

 

鸡西市纪委监委

2020717

 

发表日期:2020-07-18 来源:兴凯湖清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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