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明“中秋、国庆”节日期间
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市委各部、委、办,市直各党委、党组:
2020年中秋、国庆佳节将至,为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确保广大党员干部在节日期间严守纪律,廉洁、勤俭过节,现就节日期间有关纪律要求如下:
一、严明纪律意识。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贯彻市纪委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加强监督执纪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工作方案》的通知(鸡纪办发〔2020〕27号)精神,节日期间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坚决反对铺张浪费。严禁以任何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单位和个人赠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电子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互相走访、送礼、宴请,以及使用公款安排旅游、高消费、健身和娱乐等活动;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利用机关、企业食堂等场所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等活动;严禁公车私用及“私养公车”,或违规向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借用车辆,节日期间除值班车辆外,其他公务用车一律封存停放;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纪律要求。
二、严格主体责任。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充分认识“两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和制止餐饮浪费、遏制“舌尖上的腐败”的重要意义。要召开会议传达此《通知》要求,把抓好重要时间节点的作风建设作为重要任务,层层传导压力,逐级落实责任,认真抓好节日期间纪律问题,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早部署、早提醒、早检查、早预防,切实加强节日期间作风建设和廉政工作。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对管理范围内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监督。
三、严肃监督问责。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紧盯“四风”问题新形式、新动向,采取有效措施,发现和查处“隐身”、“变异”问题。要采取提醒谈话、发“两书、两函”等形式,落实落靠监督责任。要带头勤俭节约,把监督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作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的重要方面,大力整治餐饮浪费之风。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充分利用手机微信等监督举报平台,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建立严查快办机制,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确保违规违纪问题线索,第一时间核查处置,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要坚持“一案双查”,对 “两个责任”履行不力,发生顶风违纪问题,严肃追究责任。对查处的典型案件要公开通报曝光。
中共鸡西市纪委办公室
202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