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满释放被聘单位会计 挪用公款赌博再次身陷囹圄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冯国刚

  日前,受聘福建省明溪县多个县直部门的财务会计柳某涉嫌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职务侵占罪、赌博罪一案公开“云庭审”。

  柳某作为聘用人员,没有职务和级别,却利用受聘财务会计的身份和掌握对公转账密钥的便利,挪用公款两百多万。她是怎么做到的,又是如何被发现的?

  打通关节 出狱后被聘为县直单位会计

  柳某是刑满释放人员,1999年5月因挪用公款罪被明溪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出狱待业几年后,柳某在原明溪县经济局财务会计岗位退休的婆婆,推荐柳某认识了原经济局局长余某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出于老好人思想,余某某未对柳某是否具备从事会计的资格进行审核,于2006年2月将柳某聘用为单位会计。

  在单位,柳某为人热情,办事得力,后续几任领导也一直续聘柳某。她总是很早到单位,主动打扫卫生,整理相关文件档案,还常常主动帮同事完成工作。柳某业务能力扎实,深得单位领导信任,让她兼任明溪县明盛气动工具产业园开发管理有限公司、明溪县安全生产管理技术协会的财务会计。到2019年,柳某被明溪县多家县直部门、国有公司聘为财务会计。

  不为人知的是,柳某嗜好赌博,贪图享乐。她经常购买奢侈品,尽管身兼数职收入超万元,依然不够她日常开销、支付赌资以及偿还信用卡。

  2018年9月的一天,柳某像往常一样,同牌友约好下班后打麻将。当天她手气不好,很快就输了2万多元。见手气没有好转,柳某便解散了赌局。在赌徒心理作祟下,她之后几天频繁约赌局,力图挽回损失,然而事与愿违,接下来的5天里,柳某共输掉了6.6万元。

  据办案人员介绍,2017年至2019年期间,柳某与他人互约,采取打麻将的方式进行赌博,用纸记录每局输赢情况,每场赌博结束后进行赌资结算。柳某不但没能实现赌博赢钱的白日梦,还因此欠下巨额债务。

  铤而走险 挪用公款用于偿还赌债

  债台高筑的柳某打起了歪主意,她想通过挪用公款赌博赢钱来还清外债。当然,做贼心虚的柳某最怕事情败露。

  2019年8月至9月,明溪县审计局对县安监局局长张某某进行离任审计,安监局的财务会计就是柳某。为应付审计,柳某每晚加班,企图通过伪造会计凭证、虚开增值税发票等方式来掩盖错误行为。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审计人员很快发现,2013年至2017年,安监局财务人员柳某涉嫌通过使用假票据、收入不入账等方式挪用公款以及违规使用票据的问题线索。

  2019年9月20日,明溪县纪委监委对这些问题展开初步核实,会同审计、财政等部门人员成立专案组,对涉及聘用柳某的部门进行大起底,调取单位财务材料,启动与公安机关协助机制,全面彻查相关问题。

  9月24日,柳某到县纪委监委投案,交代挪用资金的问题。“从开展审计以来,每日寝食难安,我也知道纸终究包不住火,所以决定投案,争取从宽处理。”柳某在忏悔书上写道。

  柳某投案后,明溪县纪委监委将这一案件线索移送县公安局,县公安局以挪用资金罪对柳某进行立案,并采取刑拘强制措施。

  明溪县纪委监委的调查并未就此止步。在调查过程中,县纪委监委发现柳某涉案时间跨度长、涉案金额巨大,经研究,县纪委监委统筹调配业务骨干加入专案组,对柳某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摸排。

  “她采取收入不入账、虚列开支、伪造现金缴款单等方式,分多次将管理协会64.1万元培训经费非法占为己有。”办案人员介绍,除了侵吞培训经费,柳某还以支付招商费用、办公费、物业费、工程款、支取备用金等名义,将公款转入个人账户,采取收入不入账、伪造凭证等方式侵吞公款。

  2020年1月,明溪县监委对柳某涉嫌贪污、挪用公款进行立案监察调查。经查,柳某利用受聘多家县直部门、国有公司的财务会计职务及掌握基本户、对公账户银行密钥的便利,侵吞、挪用公款共计人民币212万余元。

  2020年4月,明溪县监委将柳某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交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最终,柳某因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赌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80万元。

  找准病根 推动县直部门财务管理改革

  查办案件不能一查了之,还要做好“后半篇文章”。明溪县着力找准病根,压实监管责任,推动县直部门开展强化公共财政支出管理的整改。

  “该案暴露出会计机构设置不够健全、主管会计人员配备不合理、内控执行不够严格、财政票据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明溪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案发后,明溪县聚焦公共资金管理使用和聘用财务会计监管等问题,启动以案促治理、强监管、建制度、转作风的案后整改,推动主体责任、监管责任、职能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同的监督治理。

  工作启动后,县委县政府统筹主抓、财政审计部门具体负责、县纪委监委督促落实,72个县直部门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全面推动问题整改。

  “权力姓公,公款姓公,任何以权谋私、将公家的钱装进私人口袋的违纪违法行为都将受到严惩。”明溪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介绍,该县坚持以案促改,发挥典型案件的案后治理功能,强化对财务人员小微权力的监督。

  针对财务审计不严、财务管理不规范、财会人员受聘多家单位等问题,明溪县建立机关会计核算中心,实行机关财务集中管理,开通大额转账“短信通”,加强财务活动监督。县财政局开展专项检查,11个检查组详细列出75个单位票据使用管理问题清单,标注支出科目、款项用途、收受单位、核销理由、风险等级等信息。

  同时,明溪县纪委监委启动问责程序,对案发单位负有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相关责任人立案审查2人,委托党组谈话1人,分别向县财政局、县应急局、县工信局下发监察建议书,指出存在问题11个,提出整改建议12条。发挥派驻机构作用,督促72个监督部门及所属单位对财务管理工作对照查纠,梳理分析出财务制度不完善、审签不严格、会计资料不规范、责任分工不明确等问题58个。

  根据监察建议,财政、审计、机关事务保障中心等加快全过程、全覆盖的财务监督系统建设。比如,县财政局针对票据监管缺失、工作不严不实、会计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出台财政票据使用管理、网络版和单机版财政票据管理、核销等文件规定,完善与审计、派驻机构协作机制,防范财务风险、廉政风险。

发表日期:2020-11-02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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