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关于做好疫情防控的倡议书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

为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委和市委市政府的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更好的履职尽责,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应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执行地方疫情防控政策规定,为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发挥积极作用,现面向全市纪检监察干部作出如下倡议:

一、倡导非必要不出行。请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密切关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动态调整情况,坚持“非必要不出省,不离市”;已外出的请勿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不去人员密集场所。

二、倡导非必要不聚集。请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不组织、不参加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尽量不要前往人员密集、密闭和通风不良公共场所,自觉做到少出门、不串门、不扎堆、不聚集。

三、倡导健康生活方式。请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进入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医疗机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共场所,主动配合做好测温、验码、戴口罩、登记等防控措施。随身携带和科学佩戴口罩,自觉养成勤洗手、勤消毒、常通风、一米线、不扎堆、少聚集、用公筷、分餐制、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等良好卫生习惯。

四、倡导带头做好健康监测。请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密切关注自身及家人健康码变化,如出现“红、黄码”情况,要第一时间主动向社区(村)报告。自己和家人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头痛、咽痛、流鼻涕、味(嗅)觉减退、腹泻、乏力等症状,尤其是来自境外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与这些地区人员有接触的,在做好个人防护后,立即就近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近14天活动轨迹和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倡导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措施。请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如接到卫生、公安、社区工作人员电话通知,要求您配合有关疫情的调查时,请积极配合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并严格执行有关人员按照防疫规定为您所做的安排,为自己和家人健康负责,避免可能存在的新冠病毒进一步扩散,履行公民应尽的法律义务和道德责任。

六、倡导主动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方法,能够降低感染率、住院率、重症率和病死率,也是构建群体免疫屏障最有效的手段。我市已启动12周岁以上人群免费接种新冠疫苗工作,请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及时主动接种疫苗,并号召身边的无禁忌症、符合条件且未接种疫苗的家人、亲戚、朋友积极接种,共同维护身体健康和社会安全。

七、倡导理性应对疫情。请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主动学习疫情防控的相关政策和科学知识,在疫情面前保持镇定不恐慌,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关注疫情防控消息动态,提高辨别能力,引导全市人民正确理解、积极配合、科学参与疫情防控,共同营造科学防治、理性应对的社会氛围。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希望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上下同心,团结一致,用实际行动锻造严律己、正风气、勇担当、敢作为的纪检监察铁军!

 

鸡西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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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21-08-16 来源:鸡西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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