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林市纪委监委:科学规范工作流程提升问题线索管理处置质效
近期,虎林市纪委监委研究制定《问题线索管理处置工作办法》,实现问题线索管理处置工作提速换档,驶入快车道。
规范流程,为推动工作落实安装“指南针”研究制定《虎林市纪委监委问题线索管理处置工作办法》,以“月报制”为切入点,对线索受理、管理处置等全过程、各细节作出详细规定,规范问题线索内部流转流程,进一步发挥信息化平台实效,通过“线上线下”同步办理,让落实问题线索管理处置工作有章可循。
缩短时限,为促进工作落细设置“加速器”《办法》规定了信访、案管等有关部门线索管理职责,缩短各流程时限,加快案件查办进度,避免积压。明确要求各监督检查室分片联系指导乡镇纪委、市直派驻纪检监察组,指导案件办理工作,补齐“多头受理、拖延缓办”等短板,提升工作效率。自《办法》出台至今共受理线索54条,均按照规定时限快查快办,未出现积压问题;与此同时,此前积压的363条案件线索全部办结。
压实责任,为确保工作落地配备“监督员”为确保《办法》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落地生效,防止停留于纸面,虎林市纪委监委建立了责任倒逼机制“五个不得”和“一个从严”,即:不得泄露扩散案件信息,不得向涉案人员通风报信,不得压、瞒、漏、拖、改或擅自处理案件线索,不得利用案件线索进行敲诈或者接受宴请、财物,不得未经批准为其他部门或个人提供线索材料;从严追究违反工作纪律的失职渎职人员。(虎林市纪委监委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