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故事会 | 毛泽东:坚决主张严惩红军将领黄克功
毛泽东给雷经天的信(档案类型:文书档案;保存地:中央档案馆)(图片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
毛主席嫉恶如仇,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胡作非为深恶痛绝。他的这一态度,在处理黄克功一案中表现得尤其鲜明。
1937年10月5日,红军将领黄克功逼婚杀人案在延安发生。一时间在边区内外引起了很大震动。国民党借机散布谣言,把黄克功案件包装成“桃色事件”传播,在群众中抹黑共产党和边区政府形象。红军将领中也有部分人为黄克功求情,他们认为,黄克功资格老,少年参加红军,跟着毛主席干革命,参加过井冈山的斗争,经历过二万五千里长征,有光荣革命历史;他功劳大,流过血,为革命屡建战功;当此民族危亡紧要关头,应该免除其死刑,减轻刑罚,叫他上前线去,戴罪杀敌,将功赎罪。
这些求情的话传到毛主席耳中,毛主席愤怒地说:“这是什么问题?这是什么问题?这样的人不杀,我们还是共产党吗?!”他随即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将黄克功交给人民审判。
经过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公开审理,法庭决定判处黄克功死刑,立即执行。行刑前,边区法院负责人公开宣读了毛主席写来的一封信。毛主席在信中写道:黄克功过去斗争历史是光荣的,今天处以极刑,我及党中央的同志都是为之惋惜的。但他犯了不容赦免的大罪,以一个共产党员、红军干部而有如此卑鄙的,残忍的,失掉党的立场的,失掉革命立场的,失掉人的立场的行为,如为赦免,便无以教育党,无以教育红军,无以教育革命者,并无以教育每一个普通的人。因此中央与军委便不得不根据他的罪恶行为,根据党与红军的纪律,处他以极刑。正因为黄克功不同于一个普通人,是一个多年的共产党员,正因为他是一个多年的红军,所以不能不这样办。共产党与红军,对于自己的党员与红军成员不能不执行比较一般平民更加严格的纪律。当此国家危急革命紧张之时,黄克功卑鄙无耻残忍自私至如此程度,他之处死,是他自己行为决定的。一切共产党员,一切红军指战员,一切革命分子,都要以黄克功为前车之鉴。
听了毛主席的来信,黄克功深感忏悔,表示自己该死。
此案的公开公正判决,在边区内外产生了强烈反响。群众异口同声称赞共产党、八路军公正无私,纪律严明,非常了不起。著名民主战士李公朴先生曾这样评价说:“它为将来的新中国建立了一个好的法律榜样。”
(湖北省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