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开展执法领域突出
问题专项整治持续纠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
为集中推动解决公安机关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持续深入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打造公平正义、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按照市纪委监委相关工作部署和要求,立足“监督的再监督”的职能定位,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一、积极响应、迅速落实。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第一时间研究下发工作提示,责成全市公安机关纪检督察部门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迅速启动专项整治工作。同时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拓宽问题线索来源。要求相关单位务必完成重点整治“规定动作”,结合实际确定“自选动作”,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制定“时间表”、“路线图”,确保整治任务如期高效完成。
二、突出重点、自查自纠。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明确重点整治范围,督促市公安局相关单位结合实际,围绕整治重点,逐条逐项进行清查,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台账,形成自查自纠情况报告、问题清单、整改方案,坚持边发现边纠正边治理,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三、督导检查、精准发力。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成立专项督查组,通过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等方式深入市公安局相关单位,对问题相对集中和突出的部门采取靠前式、下沉式监督,紧盯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重点人员,对于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精准处置。截至目前,共计发现执法监督管理平台应用成效不明显、警情处置不及时、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的受理办理不规范、涉案财物管理不到位等问题30余个,主动约谈相关责任人员6人。
四、以案促治、有效整改。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将把严的主基调贯穿专项整治工作始终,对市公安局相关单位监管不力、失职失责等问题严肃问责。同时,将案件查办作为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的重要抓手,以案促治、以案促改,及时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定期通报典型案例,督促广大民(辅)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