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山市纪委监委以“片区”联动机制
有效整合使用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力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要求,有效整合使用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力量,密山市纪委监委建立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协作区,构建“市纪委监委+协作区+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村纪检委员”上下联动、交叉协同的立体监督网络,着力破解乡镇(街道)纪(工)委“熟人社会”监督难题,有效解决不愿办案、不敢办案、不会办案问题。
一、科学划分片区。按照“地域相近、规模相当、力量互补、便于协调”原则,将密山市17个乡镇(街道)纪(工)委划分为5个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协作片区。协作片区在市纪委监委领导下开展工作,业务上受市纪委监委相关部门指导,与所辖乡镇(街道)党(工)委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5个协作片区在市纪委监委的授权下统一开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廉政教育等工作任务,由市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主任兼任负责人,成员由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副书记、专职纪委委员、村纪检员等组成。
二、按规锚定职能。按照省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规定,协作片区主要履行监督检查所辖乡镇(街道)党(工)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执行上级有关决策部署和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民主集中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等情况;审查调查所辖乡镇(街道)的疑难复杂信访件或问题线索和市纪委监委转(交)办所辖乡镇(街道)的重大信访件或问题线索;做好所辖乡镇(街道)的廉政教育和廉洁文化建设工作等6项职能。
三、细化运行机制。协作片区实行“协作时集中办公、日常时原岗履职”模式。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没有协作区集中任务时,仍在原乡镇(街道)履职,如有联动监督、重大案件等任务时,就近集中到乡镇(街道)纪(工)委或市纪委监委办公场所办公。工作实行“一事一请示”模式,协作工作开展前要向协管常委、分管副书记请示,重大事项必须经市纪委书记批准。结合实际情况,可开展交叉办案(监督)、联合办案(监督),最大化资源共享、业务互补、力量互增。每季度对所辖协作片区人员的日常综合表现进行写实评价。定期向市纪委常委会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四、做实保障考核。提示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充分认识协作片区对推进乡镇(街道)工作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对协作区的各项工作给予支持和配合,对阻碍协作区正常工作开展的,市纪委监委将进行约谈。依据市纪委监委对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年度考核结果和协作区日常工作写实,对乡镇(街道)纪(工)委干部进行综合评价。发现工作推诿扯皮,不担当,不作为的,建议市委组织部门对其进行组织调整;对表现优秀、业绩突出的乡镇(街道)纪(工)委干部予以表彰,并向市委推荐,在提拔重用、职级晋升上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