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的清官廉吏 | 为民勇担当 为官守清廉——李永绍

 

廉洁故事

李永绍初任乌程县令时,吏治败坏,乡闾间怨声载道,调查后方知,前任知县为谋求私利,巧设名目征收赋税,百姓苦不堪言。李永绍这位由农田里走出来的知县,深知民间疾苦,遂将一切弊端概为革除。县属偏远穷困处,缴纳赋税有困难,他便宽限到稻谷成熟收获后再缴。漕民运送漕粮时,他让验收漕粮的官员用斛斗平收,不得让斛斗的粮米冒尖,这样漕民都有剩余的粮米,个个满心欢喜,欢声雷动。

康熙四十三年,文登、宁海州等地遭遇旱灾,饿莩载道,惨不忍睹。李永绍奉旨到江、浙视察漕运,归途回乡探亲,目睹了家乡这场灾情的实况,而地方官员却明哲保身,不为灾动,报喜不报忧。他十分愤慨,写下《甲申叹——康熙甲申岁荐饥》一诗,描述了当时“千村万落寂无烟,卖妻瘗子啖人肉”的悲惨情形,发出了“安得高廪千万斛,大庇一群穷民果其腹”的呼声,并上谏朝廷,为民请命。正是他的奏谏,朝廷才知道实际灾情,下令减免了灾区三年的田税。

康熙五十七年,李永绍任户部侍郎,处理国家户口、赋役、财政方面的工作。在此期间,当时还是皇子的雍亲王胤禛到户部支取钱粮。李永绍秉公而处,丁是丁、卯是卯,并没有特殊照顾。胤禛不满地说道:“他日,我为帝,你当何如?”李永绍不卑不亢作答:“侍君依旧,只认国法,绝不徇私。”廉洁奉公的李永绍给日后登基的雍正留下深刻印象。

李永绍几十年宦海生涯,不仅自己廉洁自好、不涉贪腐,他也一直教导子孙不得借其官名谋利,更不得用钱财沽名钓誉。临终前,他郑重告诫子孙,不得重棺厚葬,墓穴不可多占地,除却一串朝珠和自己所著诗稿《约山亭集》手迹外,不要任何陪葬物品。

警言

干部是一份担当,一份责任,而不是一个“官位”。党员干部要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接地气的干部,放低姿态,蹲下身子,才能更好的体察民情,为民服务。

发表日期:2023-11-08 来源:鸡西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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