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虎林市公安局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鸡西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6月19日至7月21日,鸡西市委第七巡察组对虎林市公安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3年9月15日,鸡西市委第七巡察组向虎林市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自觉狠抓巡察整改工作
针对此次鸡西市委第七巡察组对虎林市公安局党委进行巡察及反馈意见,虎林市公安局党委要求全局上下要站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站在全面从严治警、优化警营政治生态的高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扎扎实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一)强化责任落实,建章立制抓整改。9月15日,虎林市公安局党委在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第一时间召开党委会议,研究制定巡察整改方案。10月7日,虎林市公安局党委再次召开党委会议,商定巡察整改方案。10月8日,制定了《虎林市公安局党委落实鸡西市委第七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指导思想、组织领导、整改内容、责任分工以及工作步骤、原则和要求。并将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进行细化,制定了整改措施,建立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修定、完善、新建《虎林市公安局党委“第一议题”制度》《中共虎林市公安局委员会党务AB角无缺位工作制度》《中共虎林市公安局委员会党建工作定期督导检查制度》《中共虎林市公安局委员会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中共虎林市公安局委员会谈心谈话制度》等制度机制。
(二)强化理论学习,夯实基础抓整改。9月15日,虎林市公安局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关于审议《关于十九届中央第九轮巡视情况的综合报告的重要讲话精神》,许勤同志在省委书记专题会、省委常委会听取十三届省委第三轮巡视综合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和张巍同志在十三届省委第三轮巡视集中反馈会议上讲话精神;鸡西市委书记在听取巡察综合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深入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三)强化组织领导,压实责任抓整改。为加强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虎林市公安局党委成立了以虎林市政府副市长,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政委任副组长,其他5名党委委员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整改落实工作由局党委书记、局长负总责,班子成员按照整改方案牵头负责。虎林市公安局党委切实发挥示范作用,带头抓好整改,确保各项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到了实处。责任部门特别是政工科、法制科、机关党委认真研究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各部门协调配合,科室负责人牵头,实行专人专办。
(四)主动认领问题,强化成效抓整改。10月18日,虎林市公安局党委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委班子做了对照检查,并从筑牢理想信念、创新发展思路、严实主体责任、提升工作质效、对标对表公安工作等方面制定整改措施。班子成员逐一对照检查,认领问题,剖析原因,制定了个人整改措施,以上率下,带头抓好整改工作。同时将问题清单发放到各警种和部门,要求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和建议的具体内容逐项细化制定整改方案,有针对性制定整改措施并认真落实,建立长效机制,做到标本兼治。
二、坚持问题导向,逐条逐项推进巡察整改落实工作
(一)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
1.强化政治理论学习
一是制定印发了36份《虎林市公安局党委“第一议题”制度》,发放至各单位,并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及系列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列为党委会议等重要会议的“第一议题”。专项巡察进驻后,共召开了16次党委会议严格落实了“第一议题”制度。同时把“第一议题”制度的贯彻落实与主题教育相结合、与公安工作相结合,通过持续不断学习,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内化为全体公安民警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持之以恒以党的创新理论引领公安工作方向、破解难题。目前,全局6项攻坚任务已全部完成。
二是制定了《2023年虎林市公安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严格落实虎林市委宣传部关于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相关工作要求,每月至少开展理论学习1次,自巡察整改以来,共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20次。研讨次数占学习总次数的50%以上,切实将理论中心组学习落到实处,充分发挥头雁作用。
三是结合正在开展的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活动,制定了《虎林市公安局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解放思想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党委中心组精心组织,结合党的二十大报告、《解放思想案例选编》等深入研讨,完善台账管理,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
四是严格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及程序的审核,会前由政工科专人制定研讨计划,按计划确定学习研讨内容、时间以及次序,报请党委副书记、政委审定后,方可组织学习,确保学习质效。
2.强化作风建设
一是围绕各类风险隐患及民辅警“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每月开展队伍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谈心谈话、家访纪实等工作。
二是开展纪律作风联合检查,进一步提升现场督察力度,整改期间,开展现场督察20余次,并下发工作提示9期,及时发现和解决执法执勤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是组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组织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整改期间,采取集中学习、通报典型案例、观看电教影片等方式进行警示教育学习9次,使广大民辅警遵纪守法意识明显增强。
(二)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规范财务制度
3.完善财务制度
一是下发公务卡申领相关文件要求,为符合公务卡办理要求人员办理公务卡,对不能办理公务卡人员在办理结算业务时需同时提交未使用公务卡的详细说明,待国库审核后支付。截至目前已办理公务卡54张。
二是采购工作严格按照虎林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虎林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文件执行,对标对表保障采购工作的合规性,并设立台账,记录详细采购项目和详细内容,及时自检自查保障采购工作的合理性;尤其是将车辆保险费支出执行集中采购,统一化管理。目前,虎林市财政局已经批复车辆保险采购报告,车辆保险现已进行集中采购支付。
三是定期开展财务制度及财务知识学习,如参加财政局组织的业务培训或线上会计基础知识网课。提高素质,改进工作,建立长效学习机制,在学习过程中开展自查自检。建立双岗审核机制,加强审核力度,保障不少签字不缺盖章,高效、严谨的完成财务工作。
(三)严格规章制度,推动党建工作规范化发展
4.严格执行党内各项制度
一是组织支部党务工作者开展业务培训,整改期间,针对政治理论、党章党规、党务工作等内容,组织党务工作培训3次。
二是制发了《中共虎林市公安局委员会党务AB角无缺位工作制度》《中共虎林市公安局委员会党建工作定期督导检查制度》,在全局范围内下发并执行,进一步明确党建工作职责,强化沟通、密切协作,引导各基层党支部严格制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对党建各项工作强化监督考评,保障党务各项工作落实落靠。
三是责令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抄袭人员写检讨,并在党支部会议上宣读,让支部党员引以为戒;进一步加强组织生活会材料督导检查工作,通过支部书记签字、审核,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四是修改完善了《中共虎林市公安局委员会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党委班子成员带头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整改期间,班子成员带头讲党课5次。
五是组织全局党务工作者围绕组织生活制度落实进行专题授课培训,有针对性的结合工作中的疑难问题进行解答,进一步提升党务干部的政治理论素质、党建业务水平。
六是修改完善了《中共虎林市公安局委员会谈心谈话制度》,将符合虎林市公安局实际的谈心谈话内容和形式相应落实意见增写入制度中,并组织虎林市公安局党委各党支部党务工作者开展谈心谈话工作培训,引导基层党支部要结合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每年组织党员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对党支部谈心谈话材料进行督导检查,确保谈心谈话制度执行取得实际效果。
5.按程序发展党员
修改完善了《中共虎林市公安局发展党员规范》,开展党务工作者专题培训,机关党委对近年来发展党员工作进行检查,对支部发展党员材料进行逐一审核,对发展党员各环节易错易漏点和“两表一书”规范填写等进行全面解读,巡察反馈以来,召开党委会议研究发展党员工作1次,审核通过并成功归档党员材料3本。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要从政治站位、政治视角、政治立场、政治意识上来认识和整改问题,从细处入手,向实处着力,落实整改责任,切实将存在的问题改彻底、改到位。
(二)落实整改责任,从严管党治警。要以整改意见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和方向,提高思想认识,狠抓责任落实,严肃督导问责,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工作向纵深发展,推进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全面建章立制,促进常态长效。要通过建立健全制度体系,针对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从体制机制、监督管理上找原因,从完善制度、强化监管上找办法,实现标本兼治,猛药去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张庆龙;电话:13946845505;地址:虎林镇市安北路9路;邮编:158400;电子邮箱:hlsgajbgs163.com。
中共虎林市公安局委员会
202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