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发布纪律提醒:严禁违规操办“学子宴”
2024年高考将至,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狠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借“宴”敛财的不正之风,市纪委监委将有关纪律规定提醒如下。
全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做到“六个严禁”:
1.严禁借子女升学之机,违规操办或以他人名义采取提前延后、分批次、分地点等“隐形变异”方式举办“学子宴”“升学宴”“谢师宴”或变相宴请等活动;
2.严禁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礼品、礼金、电子红包以及其他钱物等;
3.严禁参加除亲属以外的各类升学庆贺活动及赠送礼品、礼金等;
4.严禁以子女升学为由通知和宴请亲属以外的人员;
5.严禁用公款公物或管理服务对象款物操办宴席、报销子女学习费用;
6.严禁使用公车、公款或用企业、管理服务对象车辆、钱款接送子女入学、外出游玩。
全市各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承担起教育和管理之责。摸清本辖区、本单位有子女参加高考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底数,组织签订《不操办“学子宴”承诺书》。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要履职尽责,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坚持教育在先、预防在先,有针对性对有子女升学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提醒,层层传导压力,逐级抓好落实。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综合运用明察暗访、突击检查、重点抽查等方式,紧盯违规吃喝、违规操办“学子宴”等问题,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并一律指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对发生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操办“谢师宴”“学子宴”的单位,视情节追究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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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网站:兴凯湖清风网(www.xkhqf.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