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安徽省五河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胡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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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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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6-03
“别看他年龄不大,办过不少大案要案呢!”
“这些年,不管经手的案件多复杂,他总能从容应对,想方设法找到案件突破口……”
在安徽省五河县纪委监委,一提起胡松,同事们都知道他“办案有一手”。从事纪检监察工作10余年来,胡松一直奋战在审查调查一线,牵头或参与查办各类疑难复杂案件60余起,不仅出色完成了本级的案件查办工作,而且多次被上级纪委监委抽调查办大案要案。2022年9月,胡松受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嘉奖;2022年11月,被评为安徽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
从纪检监察“新兵”到审查调查“能手”
2013年10月,胡松通过公务员考试,顺利成为一名纪检监察“新兵”。为尽快适应工作需要,他坚持边学习、边实践、边总结,业务能力迅速提升。
2018年初,五河县监委对涉嫌贪污犯罪的一名国企财务管理人员采取留置措施,这是该县监委首次使用留置措施。作为案件主办人,胡松在没有先例可循的情况下,带领专案组综合运用12项监察调查措施,完成了查询、搜查、扣押、鉴定、异地取证等多项任务,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最终将该案办成“铁案”,涉案人员被开除党籍、解除劳动合同,并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违纪违法所得被依法追缴。3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公布施行,该案也成为安徽省首起适用该法办结的留置案件。
审查调查工作节奏快、专业性强,胡松经常是刚刚办完一个案子还来不及休整,就投入下一个“战场”。但是,他始终保持饱满的精神状态,无论是谈话突破、调查取证,还是调阅资料、撰写报告,每一个工作环节他都一丝不苟、全力以赴。
2020年9月,中央国有粮库督察组向安徽省纪委监委移交蚌埠市某粮库储粮安全问题线索,要求限期办结。后经指定管辖,这一任务落到了胡松肩上。鉴于粮食购销领域各环节都具有很强的政策性、专业性,胡松立即带领专案组学习仓储管理、购销流通、“一卡通”结算等业务知识,在此基础上制定了详细的核查方案,并通过查阅资料、谈话了解、实地走访、大数据分析等方式,仅用一周就查清了该粮库空挂保管员资质、执行粮食保管制度不规范等储粮安全问题。
核查过程中,胡松没少遇到困难挑战。粮库时任副经理李某为掩盖问题,与相关人员订立攻守同盟。针对这一情况,胡松耐心地向他讲解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和相关政策法规,并用相关典型案例材料对他进行谈话:“主动交代问题优于被动交代问题,早交代问题优于晚交代问题,彻底交代问题优于遮遮掩掩、弄虚作假。”李某放下了思想包袱,主动交代了自己的问题。涉案的5名党员干部受到严肃追责,粮库储粮安全得到了有效保障。
除了办理疑难复杂案件,胡松也是五河县纪委监委机关的业务“讲师”,经常对跟班学习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指导,毫无保留地为大家传授调查取证、谈话突破和笔录制作的技巧和经验。同事们遇到业务问题时,总喜欢找他咨询、请教。经他帮带过的同志,不少人已成为办案业务骨干。
绝不能在人情面前松了尺度失了原则
长期奋战在办案一线,胡松没少遇到说情打招呼、甚至请客送礼的。对此,他总是严词拒绝,秉公执纪执法,不管是遇到朋友熟人还是同学旧识,没有一个案件在他手上松了尺度、失了原则。
“都是本地人,简单处理一下就行了。”“低头不见抬头见的,谁以后还用不着谁啊!”有一次,胡松牵头办理一起领导干部徇私枉法案,该案涉及党员领导干部较多,出面找胡松说情的人也随之而来,他们想方设法向他打听案情,希望“走个过场,不要深挖细查”。“我对你们让一步,纪法就要退百步,在反腐败问题上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重重阻力没有影响胡松严格执纪执法的决心,他用了3个多月的时间,查清了审查调查对象接受案件当事人请托,收受礼品礼金、徇私枉法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400余万元,10余名涉案党员领导干部被严肃查处,其中2名员额法官被依法撤销员额身份,在当地引起强烈反响。
“能不能坚守初心,秉公执纪执法,是对每一位纪检监察干部的考验和挑战。”回顾10余年来的工作,胡松坦言,诱惑很多。“审查调查工作是没有硝烟的长期斗争,办案就要动真碰硬。”多年以来,胡松一直以“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勇气与腐败分子作坚决斗争。
在办理一起党员干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过程中,不断有人向胡松打招呼求情,甚至还有人威胁他“如果再继续查下去,有你好看的”。面对赤裸裸的威胁和恐吓,胡松没有惧怕更没有退缩,他充分运用专业技术手段,查清了涉案领导干部接受黑恶势力亲属请托,私自撤销刑事案件、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违法犯罪事实,为进一步查清涉黑案件打开了突破口。
让群众在查办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胡松对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总是紧盯不放、一查到底,揪出了一批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群众在查办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头铺镇花木王村地处五河县经济开发区,拆迁安置工作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但时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某某却在拆迁安置过程中优亲厚友,群众对此强烈不满。
接到信访举报后,胡松立即组织工作专班对群众反映问题开展初步核实。面对组织谈话了解情况,王某某坚称自己一直秉公办事,没有任何违纪违法问题。
意识到王某某没有主动交代问题的意愿,胡松和同事们调取了该村拆迁安置的相关书面材料,并从中排查可疑信息。与此同时,他们实地走访了解王某某及其家人户籍所在地及住房情况,很快锁定了王某某姐夫一户,发现该户5人均非花木王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符合“仅有花木王村唯一住房用于居住”的安置条件,却在花木王村安置小区拥有3套住房。
固定关键证据后,胡松带领专案组重新启动谈话。王某某察觉到自己的违纪违法行为已经暴露,心理防线瞬间崩塌,如实交代了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其姐夫一家安置3套住房出具相关证明,造成国有资产损失66.99万元的违纪违法事实。最终,王某某被开除党籍并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看到我们查处的案件能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我的使命感、光荣感和幸福感油然而生。我要更加努力工作,始终保持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本色,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胡松自豪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