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伊春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张金铸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日前,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对伊春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张金铸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金铸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借用车辆;违反组织纪律,在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钱款;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兼职、任职取酬,违规核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借公务接待之机违规吃喝,搞权色交易;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对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造成国有资产损失负有责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规设立“小金库”并使用“小金库”款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涉嫌贪污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岗位调整、职务晋升、国有资产转让、资金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罪。

  张金铸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顶风违纪;违背组织原则,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并收受钱款;廉洁底线尽失,道德败坏,擅权妄为,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大搞权钱交易,其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张金铸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发表日期:2024-08-26 来源: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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