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林市迎春镇党委关于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迎春镇党委进行了巡察。2024年3月23日,市委巡察组向迎春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巡察整改责任
坚持“严”字当头、“紧”字为要、“实”字着力,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强化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宗旨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照单全收”“照单全改”,主动承担责任,坚决做到从自身主观因素查摆分析问题及原因,坚决落实好巡察整改责任。
(一)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整改目标
深刻认识到鸡西市委开展巡察工作是一次“政治体检”,按照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要求,制定并下发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开展谈心谈话29人次,征求党员意见28条。4月23日,迎春镇党委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巡察整改工作的要求部署上来。在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围绕巡察存在问题进行原因剖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真正达到“红红脸、出出汗、排排毒”的效果,从而使班子成员进一步明确巡察整改目标。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制定了《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成立了以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组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党委书记为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坚持问题导向,按照职责分工对照问题逐一分析,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推动分管领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三)建立健全机制,突出整改落实
在整改期间,新建、修订、完善《迎春镇“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迎春镇党委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实施巡察整改台账管理,对巡察整改任务进行“销号”管理,整改完成一件,“销号”一件。
二、坚持问题导向,细化整改措施,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巡察整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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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
1.坚持学思践行,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精神
一是坚持学以致用。围绕虎林市委下发的《关于持续做好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回头看”工作的实施方案》,结合工作实际,经党委会讨论认领工作任务,制定《迎春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回头看”工作方案》,落实具体任务14条,明确党委书记和镇长作为牵头领导,制定具体措施推进,使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全镇范围内落地生根。
二是健全完善“第一议题”制度。修订完善《迎春镇“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会议的第一项议题,开展23次。及时更新《迎春镇“第一议题”学习计划》,在召开学习前,将学习内容印发给参会人员,组织参会人员在会议中结合学习内容与工作职责开展研讨,现已研讨10次。
三是建立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了《迎春镇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明确学习的内容和形式。开展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6次。压实了党委的主体责任,党委书记亲自检查班子成员学习笔记、心得体会和研讨材料3次,纠正存在问题12个,保证了学习质量。四是精准运用“四个体系”贯彻落实省市委全会精神。将鸡西市委十四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虎林市委七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及创建美丽宜居乡村示范工程等重点工作全部纳入“四个体系”闭环工作机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完善《迎春镇“四个体系”实施方案》,对方案中的内容加以具体化和精细化,将招商引资、信访维稳、政务热线等重点工作纳入“四个体系”建设,明确出班子成员的责任分工,运用“四个体系”推进实际工作,开展招商引资“走出去引进来”5次、发掘招商线索2条、在谈合同1份,化解群众信访矛盾3起;解决群众政务热线难题15件。建立了党委会督导、分管领导日常督导、纪委跟踪督导的三级督导机制。制定完善《学习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鸡西市委十四届四次全会精神工作台账》,梳理出工作任务10条,明确牵头领导和责任人,有效推动全镇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2.坚持高质量发展,全面推动乡村振兴建设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结合实际制定《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账,明确重点任务16项,落实分管农业副镇长牵头。围绕工作任务谋划“水田池改”、“典型园区”等工作创建目标5项,现已在八五四农场建设“典型园区”1处,发挥典型引领的作用,带动农业种植技术标准化提升。
二是加强衔接资金管护力度。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衔接资金管护方案》,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实施,加强对衔接资金合同的监管和审核力度,由村级进行合同的拟定,镇乡村振兴办进行审核。将现有的5个衔接资金项目管护落实到4名具体负责人,其中农业副镇长作为2024年生物质颗粒燃料生产项目投诉镇级联络人,村党支部书记为建设单位负责人,在项目实施地点张贴公示牌进行公示。
三是深入推进美丽宜居示范工程。制定《美丽宜居乡村示范工程建设方案》,明确具体创建目标、牵头领导和推进措施。党委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调度并解决美丽宜居乡村示范工程中遇到的问题11个。加强对创建美丽宜居乡村示范工程的学习工作,组织农业战线人员和村党支部书记外出到周边先进乡镇学习2次,将镇西村和曙光村申报为全市美丽宜居示范乡村试点村屯。
四是全力创建美丽宜居示范庭院。制定《美丽宜居示范庭院创建工作方案》,每村每年至少创建5个示范庭院的工作目标,组织全体农户开展庭院专项清洁行动2次,正在组织迎春村15个庭院、曙光村9个庭院申报创建为虎林市美丽宜居示范庭院。
五是加强农业规模化经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家庭农场发展工作,积极向群众宣传国家对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家庭农场发展的各项扶持政策3次,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清查2次,现已注销“空壳社”1个。引导家庭农场开展注册工作,推进家庭农场积极参与社会化服务项目,曙光村天明家庭农场开展土地托管服务1472.58亩。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3.坚持履行“两个责任”,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工作纵深发展
一是认真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建立《迎春镇党委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责任制》,明确出党委抓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责任。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1次,查找和解决全面从严治党领域的问题6个,已全部整改完毕,并以党内文件形式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向下级党组织通报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
二是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建立《迎春镇党委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方案》,压实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1次,听取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汇报,剖析存在的问题6个,制定整改工作措施14个。
三是加强纪委监督责任。紧密结合小微权力、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专项整治行动,通过深入村屯,入户走访,及时掌握新情况、新问题。纪委干部深入脱贫户等困难群众家中走访10余次,结合清明、五一、端午等重要时点,针对秸秆禁烧、安全生产、村屯绿化等村级重点工作对村屯开展监督检查10余次,为村屯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纪律保障。
4.坚持规范财务管理,推进财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一是从严管理补贴发放工作。按照省委下发的关于乡镇补贴执行政策履行补贴发放事宜,进行严格管理。下发工作提示督促人事干部和财务人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发放补贴,提升补贴发放事宜的精准性。
二是规范公车用车管理。制定《迎春镇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对所有公车统一由政府办公室使用公务卡加油。制定公务用车审批单,建立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两级审批制度。
三是规范村级事务“小微权力”平台的运行。制定《迎春镇“小微权力”运行实施方案》,将“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的信息录入量、访问量纳入到村干部年度绩效考核中,要求村屯党支部书记在年度述职述廉内容中体现“小微权力”工作开展情况。党委和纪委干部定期到村检查11次,发现问题6个,已全部解决,推动了“小微权力”的规范运行。
四是规范财务管理。建立《迎春镇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政府涉及到的财务工作,必须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明确规定对应入账的固定资产要及时办理入账手续,已将2022年3月由政府购入的监控系统纳入固定资产管理。并加强食堂管理工作,制定《迎春镇食堂经费管理制度》,安排分管常务副镇长开展食堂督导检查4次,明确食材采购地点。
五是加强财务收支管理。建立《迎春镇财务收支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制度开展工作,确保政府预算和支出合理运行。召开党委会议研究政府预算工作1次,严格把控预算基本支出金额及项目支出金额,规范预算调整流程,保证政府预算合理支配。
(三)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充分发挥领导班子和干部作用
5.坚持强化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组织全镇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工作实际重新修定完善《迎春镇党委议事规则》《迎春镇“三重一大”决策》等工作制度29项。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并召开党委会研究各项工作制度,对于不适用当前工作和脱离实际的制度进行修改完善,现已全部修改完成,并下发至党支部。建立健全决策结果报告机制,并将决策落实结果在党委会上予以反馈,规范会议记录内容,形成完整的事前事中事后程序链。坚持在制度的约束下开展工作,现已通过党委会议研究了巡察整改、党纪学习教育、党校建设等重点工作7次,均执行了“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
二是严肃党委对财务决算工作的管理和会议程序。通过制度建设,明确出涉及到“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由党委会研究决定后方可实施,其中明确出财务决算工作必须经党委会讨论通过方可执行,保证对财务决算的有力监督和对决算资金的有效支配。通过建立《迎春镇党委议事规则》《迎春镇“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规范和严肃党委会议程序。已召开党委会议7次,研究重要干部任免、重点项目和大额资金使用情况,均经过全体党委委员讨论通过后执行。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先后召开党委会议7次,所有讨论的议题,均由“一把手”末位表态。
三是提高党委会议记录质量。建立《迎春镇党委议事规则》制度,已召开党委会议7次,全部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和程序进行。对2023年及之前的党委会议记录本校正和胶印,确保会议记录内容详实和记录本规范。
四是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完善《迎春镇民主生活会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民主生活会召开的程序和形式。4月23日召开巡察专题整改民主生活会,会前镇党委严格按照程序向虎林市委组织部和虎林市纪委请示报告,经过审核批准后召开,并邀请包镇领导到会指导。班子成员在全面梳理问题和结合典型案例剖析的基础上,根据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如实撰写研讨发言材料,确保严肃性。
6.坚持发挥“头雁”效应,持续夯实基层党建工作
一是持续提升党建工作意识。建立《迎春镇党建工作专题会议制度》,严格按照市委的工作要求,明确出党建工作会议的内容和形式,在已召开的党建工作专题会议中,研究制定并下发党建工作任务7条,为全镇11个党支部明确出党建工作的重点任务。建立《迎春镇党委书记党建工作报告制度》,把党委书记履行抓党建工作责任情况作为年终述职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组织班子成员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5次,提升班子成员对党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是加强党支部建设工作。建立《迎春镇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制度》,将抓党支部建设工作作为党委书记年终述职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严格审核党支部建设过程中的程序、手续的完整性,确保党支部建设严谨规范。召开党委会议研究为新组建的机关党支部和事业联合党支部配备支部委员事宜,选出德才兼备的、对党建工作较为熟悉的干部担任党支部支委成员。建立《迎春镇党支部建设工作制度》,对已设立的11个党支部开展专项检查工作,查找出3个党支部在申请设立党支部时材料不全、开展党组织生活程序不规范等问题8个,已全部整改完毕。制定《迎春镇党建指导员工作制度》,加强对党建指导员的工作管理,安排11名党建指导员深入各个党支部督导检查22次,发现和整改问题11个,切实增强了党支部“三会一课”工作的规范性。
三是加强对“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力度。将扶持“两新”组织纳入党建工作范畴,建立《迎春镇党建指导员制度》,安排11名科级干部作为党建指导员结对帮扶党支部,并为无党员的4家“非公”企业派驻党建指导员4名。通过党建指导员深入到各党支部和“非公”企业进行党建业务指导,已帮助党支部和“非公”企业解决“三会一课”和发展党员等实际问题12个。
四是加强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管理。把加强对村党组织书记监督工作纳入抓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党委书记述责述廉的重要组成部分,已开展党委书记入村监督指导村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6次,对村党组书记开展监督谈话3次。建立《迎春镇基层党支部党建指导员制度》,以党支部为单位,安排11名科级干部担任党建指导员,负责指导党支部开展好“三会一课”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着重加强对各党支部书记的述职报告进行严格审核把关,防止重复和抄袭现象再次发生,各党建指导员已深入到党支部开展党建工作指导22次,发现问题14个,已全部解决。
五是加强对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的监督力度并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机关党支部通过严肃认真的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促使机关党员的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增强。制定《迎春镇组织生活会工作制度》,规范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加强对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监督力度,安排11名党建指导员全程参与党支部组织生活会,避免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不规范的现象产生,保障了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规范化。
六是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对流动党员开展专项核查,全面掌握流动党员所在地区,主动与当地党支部联络进行流动党员转出及管理服务,现已办理党关系转出3人。建立流动党员台账,为流动党员发放党员活动证15本。主动与党员流入地党支部联络,及时更新基层党组织党员信息库,使外地党组织能够接收到流动党员,规范流动党员正常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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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履行巡察整改责任,持续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真实效
7.坚决履行巡察整改的“两个责任”
一是持续增强党委主体责任。建立《迎春镇巡察整改工作制度》,明确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职责。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和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6名科级干部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汇报整改进展情况3次。强化跟踪落实,党委书记定期进行督导,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跟踪检查,及时纠正整改不彻底不到位的问题,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切实成效,问题整改彻底到位。
二是持续增强纪委监督责任。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巡察整改督导工作领导小组,常态化开展巡察整改督导问效工作,针对本轮反馈的问题和上一轮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及时明确牵头领导和责任人,限期进行全面整改。已召开专题会议听班子成员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汇报3次,修订完善和建立相关制度机制29个,及时研究解决巡察整改工作中遇到的难题12个,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全面得到落实,并取得切实的成效。
三、坚持多措并举,守住整改成效,巩固整改成果,推动各项工作实现新发展
下一步,迎春镇党委坚持多措并举,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严格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巡察整改的工作要求,继续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切实巩固整改成果,推进各项工作实现新发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持续强化“四个意识”
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坚定自觉的从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坚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要求,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坚决把党的各项政策要求贯穿于全镇政治、经济、文化等多方面发展的全过程,把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发扬钉钉子精神,推动巡察整改全面完成
聚焦整改重点难点问题和长期推进事项,以钉钉子精神逐一落实,按照过程清楚、描述准确、责任明晰、措施落实、追责到底、完善规章等步骤,逐一对照整改落实情况,形成有标准可评估、有材料可查证、有成果可呈现的工作闭环,对整改完成的事项,做好跟踪评估,及时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督。
(三)巩固深化整改成果,推动各项工作实现新发展
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委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坚决把每一个反馈问题都作为政治“必答题”,深化以巡促治,不断巩固整改成果。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持续深化整改成效。进一步解放思想,在创新上下功夫。牢固树立奋发有为、争创一流的观念,强化质量意识和自我超越意识,努力跳出旧的思路和框架,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不断求新、求活。促进资源、文化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为乡村振兴蓄势赋能,推动各项工作实现新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467)5941121;邮政信箱:虎林市迎春镇人民政府;邮编:158403;电子邮箱:535153928@qq.com。
中共虎林市迎春镇委员会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