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林市新乐乡党委
关于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12月19日至2024年1月20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新乐乡党委进行了巡察。3月22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新乐乡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
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新乐乡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
3月22日收到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新乐乡党委第一时间召开会议进行专题学习研究,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我省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市委鲁长友书记在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整改落实工作要求,研究部署整改工作。4月22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深挖根源,抓好反馈问题整改。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
建立了由新乐乡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站办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新乐乡关于鸡西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以及“三清单一台账”,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细化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整改期间,组织召开党委会议、专题会议听取巡察整改汇报2次,研究解决了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等10个重点、难点问题,修订、完善、新建相关制度机制15个,确保整改落地达效。
(三)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
新乐乡党委书记认真落实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把关定向,明确整改要求,推动整改落实;班子成员根据整改方案职责分工,推进落实整改工作;各责任部门对照任务清单,逐项落实整改任务。新乐乡党委坚持对整改问题进行动态管理,定期梳理进展情况,跟踪落实、整体推进整改工作,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切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二、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攻坚克难,确保整改任务落实落靠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激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新动能
1.深化学思悟践,将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
一是提高理论学习重视程度。制订《新乐乡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方案》,把党的二十大报告纳入到“第一议题”学习内容,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与2024年全国、省“两会”精神宣讲活动9次,对党员干部理论学习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理论学习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二是建立健全学习制度。对照鸡西市委组织部下发的“第一议题”通知要求完善制定了《新乐乡“第一议题”制度》,在党委会和班子会上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11次,由班子成员分别领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论述、重要文章等内容25个,在学习后深入开展讨论和互动交流,形成贯彻落实意见33条。制定《新乐乡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并严格执行,对中心组成员90余篇研讨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在集中研讨后形成党委贯彻落实意见共计6条。
三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召开会议对持续做好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回头看”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制定“回头看”工作计划,明确14项工作任务,组织新乐乡班子成员和全体机关干部学习传达虎林市委七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结合新乐乡实际情况制定《新乐乡“四个体系”实施方案》,按照要求建立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指示批示精神等台账8本,以台账形式推动重点工作任务落实。
2.抓好工作落实,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一是贯彻落实乡村振兴工作。制定《新乐乡2024年乡村振兴工作方案》,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并听取工作汇报5次,坚持以方案为指导推动乡村振兴工作取得实效。大力推进水田池改施工,新增格田化改造面积1000亩,新建立电商服务站点7处,实现了村级电商服务站点全覆盖,制定乡、村两级河长制考核机制,严格督促村级河长按时间规定期内完成巡河任务,已完成全年巡河任务65%。
二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召开党委会议研究《虎林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考核方案》,针对27项考评内容逐项落实具体措施,召开帮扶工作推进会1次,听取巩固成果相关工作汇报14次。组织村干部、保洁员开展工作培训2次,督促其规范使用垃圾分检中心,所有垃圾分捡中心均正常运转。研究制定新乐乡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管理制度,要求其严格进行打卡。建立农村户厕长效管护机制,对农村户厕日常运行维护,确保正常使用。
三是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召开会议研究合作社相关工作,配齐专人1名负责合作社工作,印发《新乐乡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指导意见》,制定合作社收益分配制度,组织合作社主体参加运营管理能力提升培训会,推动合作社稳步健康发展。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3.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落实落靠“两个责任”
一是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发《新乐乡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和《新乐乡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实施意见(试行)》,召开专题会议研究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二是履行纪委监督责任。建立完善新乐乡纪委与党委之间的沟通汇报机制,召开党委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等重点工作3次,向新乐乡党委通报本单位人员受处分情况2次、重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2次、半年反腐倡廉建设情况1次,提出纪检监察建议4条。建立新乐乡纪委日常监督工作制度,定期对机关风纪进行监督检查并通报相关情况,已开展机关作风监督检查7次,对发现的问题通报1次。
三是开展廉政谈心谈话。新乐乡纪委建立与村级和单位党政负责人廉政勤政谈话制度,坚持每月至少同党员领导干部开展谈心谈话1次,对发现的苗头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通过单独谈话和“一对一”谈话的形式与村党组织负责人、村监委会负责人、本单位受处分人员等开展谈心谈话31人次。
四是推进廉洁文化建设。根据新乐乡实际情况,研究制定2024年《新乐乡关于加强廉洁文化建设的实施方案》,对虎林市委要求的各项任务进行认领并持续推进。
五是大力开展警示教育。新乐乡纪委向各党组织下发2020年至2023年本党组织党员违纪情况通报,并提出警示教育意见,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和村党组织负责人对近年来乡政府及村党组织违纪党员典型案例进行学习,切实做到用“身边人身边事”做深做实警示教育。
4.聚焦作风建设,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一是加强“乡镇工作补贴”发放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发放乡镇工作补贴,新乐乡纪委加强对“乡镇工作补贴”发放的监管,下发工作提示督促新乐乡人事和财务管理人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发放补贴,强化工作纪律,提高补贴发放的精准性。
二是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制定《新乐乡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由新乐乡政府办公室统筹负责全乡公务用车的使用,建立公务用车使用台账,每次用车前必须填写用车单,经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用车。召开党委会议就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地点进行研究,完成对3台公务用车统一标识喷涂工作,确保公务用车外观符合相应规范要求。
5.强化政策执行,着力提高各项政策实施效能
一是推行村级事务“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落实。将“小微权力”清单建设情况纳入村干部年度绩效考核和年度述职述廉报告中,听取各村“小微权力”运行情况汇报1次,召开“小微权力”平台使用培训会议2次,强化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的使用,运用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对民生资金、村务、党务、三资等情况进行公开,进一步提高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的访问量。
二是扎实开展“清化收”工作。要求永平村向新民村、富荣村、连山村发布还款通知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还款计划。积极推进整户销亡工作,已回收土地41.12亩。
三是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组织村级财务人员开展培训2次,重点学习财会法律法规知识,提升财务人员业务水平。2024年新增地源收费款已及时存入公户,各村严格履行财务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村级财务公开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
四是规范用工派工流程。组织新乐乡7个村“三委”成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讲话精神和《黑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工管理办法(试行)》,增强勤俭节约意识,明确用工范围和派工流程。新乐乡纪委加大对各村派工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村严格执行年初收支预算计划,严禁超预算用工。
(三)落实好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推动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
6.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委核心领导作用
一是健全党委议事决策机制。召开党委会议研究党委议事决策机制2次,制定了《新乐乡党委议事规则》《新乐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等相关制度。严格“三重一大”议事规范,涉及重大事项决策12次、涉及重要干部任免2次、资金使用2次均经过集体讨论作出决定,确保党委议事机制发挥作用。在每次召开会议前都对参会的党委委员人数进行严格把关,实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在议事决策中班子成员发言后由新乐乡党委书记进行总结表态发言。
二是严肃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组织党委委员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进一步严肃民主生活会各项要求。及时将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情况向单位党员干部群众和下一级党组织进行通报,在民主生活会召开前对参会人员就批评与自我批评问题提出严格要求,同时对对照检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邀请虎林市委组织部、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列席,提高民主生活会整体质量。
三是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组织机关、事业支部及村支部组织委员开展“三会一课”专题培训,深化对于“三会一课”制度的理解与认识,规范“三会一课”记录的书写与管理,组织班子成员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则》,深化班子成员对于“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认识,要求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机关支部组织生活会,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在组织生活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7.做实固本强基,不断严密党的组织体系建设
一是系统部署党建工作。召开会议由新乐乡党委书记带头研究部署全年党建工作任务2次,根据新乐乡实际认真制定《新乐乡2024年党建工作计划》,分解重点工作6项,及时听取党建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为党建工作高质量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是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对新成立的机关党支部和事业联合党支部下发批复文件,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支部管理。落实“三会一课”和组织生活会制度,根据工作实际和人员分工新建立农业、党群、公共服务党小组3个,依据“六有”标准打造党员活动场所,现已配齐相关设施。及时对各村党建墙进行更新,确保其内容严谨、准确、符合实际。
三是加强流动党员监督管理。组织新乐乡各村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从严从实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加强对流动党员规范管理,及时与失联党员取得联系,向流动党员发放活动证并做好领取信息登记,确保流动党员“离家不离党、流动不流失”。
四是落实基层党组织生活制度。召开村党支部书记会议,强调党建述职报告重要性,新乐乡党委书记对各村党支部书记的党建述职报告进行严格把关,精准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意见建议,提高整体质量。组织召开“三会一课”培训会议,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内容,对各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凡是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内容必须先通过支委会进行“两委”商议,统一思想通过后再召开党员大会讨论,确保符合规范流程。
8.坚持多措并举,拓宽村集体经济增收渠道
一是积极盘活资产资源,通过出租、出售、合作等方式,增加村集体收入。持续巩固提升现有产业项目,依托优势招引企业,积极谋划产业意向项目,争取项目早日落地。
二是召开会议研究通过外包、自主经营等方式提高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收益的具体措施。2024年5月将新民村温室大棚对外承包,实现收益3.5万元。
(四)持续抓好巡察发现问题整改
9.提高重视程度,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
研究制定《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及时更新调整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压实工作职责,确保整改工作顺利开展。召开巡察问题反馈整改专题会议,对本次巡察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研究,明确问题责任领导和完成时限,细化整改措施,确保高质量完成问题整改。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议4次,听取各部门整改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为巡察整改顺利推进提供保障。
10.压实工作责任,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
成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整改措施要求逐条把关,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传达十四届市委第四轮巡察整改工作提示要求,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解决办法。对巡察过程中发现的9个再次出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总结,分析问题反复出现的深层次原因,制定相应整改措施,进行全面整改。
三、坚持常抓不懈、巩固整改成果,推动各项工作实现新发展
下一步,新乐乡党委将按照标本兼治的原则,进一步巩固拓展,强化工作落实,立足长远长效,在持续整改落实上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一)提高思想站位,持续强化党的政治建设
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推动新乐乡各项事业迈上新台阶。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力抓好后续整改落实
按照轻重缓急,统筹安排好巡察整改工作和日常业务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巩固整改成果;对未完成的整改事项,统筹推进,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研究解决问题的途径,不断完善改进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加强各责任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提高整改效率。
(三)健全规章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建立长效机制,将各项工作置于制度监督之下,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切实解决群众关心关切的问题,确保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467-5866663;邮政信箱:虎林市088乡道与091乡道交叉口西150米新乐乡人民政府;邮编:158409;电子邮箱:xinlexiang@126.com。
中共虎林市新乐乡委员会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