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总工会原党组成员孙永成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日前,经黑龙江省委批准,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对黑龙江省总工会原党组成员孙永成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孙永成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利用职权为亲属和他人谋取人事利益;违反廉洁纪律,违规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利用职权为亲属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违反工作纪律,干预插手工程项目承发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工程项目证照办理、矿产经营权转让、公司筹建审批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索取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孙永成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党性原则,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违背组织原则,廉洁底线失守,对纪法毫无敬畏之心,将党和人民赋予的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搞权钱交易,严重损害党员领导干部形象。其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孙永成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